城镇国有土地补偿费标准
单位:元/平方米
单位名称
建成区内
建成区外
乌鲁木齐市
30
20
克拉玛依市、石河子市、奎屯市、昌吉市、博乐市、伊宁市、塔城市、阿勒泰市、吐鲁番市、哈密市、库尔勒市、阿克苏市、喀什市、阿图什市、和田市
20
10
其他县(市)所在地
15
8
其他乡(镇)所在地
6
2
说明:本表规定标准内不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征地费。